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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25 8:44:34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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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2015年12月9日凌晨在隆润化工中毒。当时他们没有选择最近的医院救治。而是在如皋医院。当我们家属赶过去的时候。我妈妈已经不行了。如皋医院没有办法医治。当时在我们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转到南通附院。在晚去几分钟我妈妈就没有了。2015年12月30号我妈出院了。把我妈妈接回家说的好好的。就这两三天把事情处理好。可是到了现在厂里也没有报工伤。还说暂时不确定是不是工伤。那请问当时值班和电工的人呢?一个车间就三个人吗?要不是停电我妈妈能出事吗?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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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26 2:42:21
- 来自:阿尔及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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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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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工伤这么简单的事了!第一作为化工企业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消防管理制度》等等!首先来讲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停电造成的中毒!那说明电源对这个企业很重要,那为什么没有备用电源?其次企业对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配发?配发是否齐全?作为有毒害的岗位,应当是双人上岗!停电就能造成人员中毒?那如果没有备用电源的情况下,变压器烧了或严重的短路!是不是会周围的环境,企业或老百姓呢?你应该先在这企业的安全上找出路!然后在对照《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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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一辆列车,我还可以等下一辆,但有时错过一个人,就永远的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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