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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公路边上建公墓,与鬼为邻夜夜惊!

  • 一段小插曲
楼主回复
  • 阅读:4764
  • 回复:4
  • 发表于:2015/8/24 22:28:56
  • 来自:江苏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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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西公墓要扩建至浦发领秀城!?与该小区的居民为伍。从此领秀城要与鬼为邻了,居民们听到这个“噩耗”,可不干了,别说心里阴影就是隔三差五的送葬哀乐,鞭炮声噪音也让居民们再无宁日,也不知哪些脑残的部门审批这个扰民工程的,《江苏省公墓管理条例》也是明文禁止的,他们纷纷抗议质询相关部门,好像还没有明确答复,还是看图片说话吧!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公墓的管理,促进殡葬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墓,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埋葬骨灰或遗体的公共坟地。建立遗体公墓,仅限于回民聚居区 ,其他地区禁止建立遗体公墓。 推行火葬的地区可根据群众意愿,采取多种形式处理骨灰。 
  第三条 公墓建设应遵循统一管理、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美化环境的原则,逐步做到公墓园林化。 
  第四条 公墓用地由举办单位凭民政部门批准建立公墓的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按批准的地点、范围建立墓区。
  第五条 建立公墓应从严控制,并须征得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公墓地址应选择荒山瘠地,不得占 用耕地。没有荒山瘠地的,骨灰可集中存放于骨灰堂、骨灰塔、骨灰墙等地面设施,或采用其它方式处理,但均不得新占用耕地。 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风景区、水库、河流、堤坝、铁路和公路两侧建立公墓。
  第六条 公墓是殡葬服务事业的组成部分,由主管殡葬事业的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平毁公墓或出售墓穴,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墓区或以服务为名变相经营。 骨灰公墓分为公益性骨灰公墓和经营性骨灰公墓两类。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公墓的管理,促进殡葬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墓,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埋葬骨灰或遗体的公共坟地。建立遗体公墓,仅限于回民聚居区 ,其他地区禁止建立遗体公墓。 推行火葬的地区可根据群众意愿,采取多种形式处理骨灰。 
  第三条 公墓建设应遵循统一管理、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美化环境的原则,逐步做到公墓园林化。 
  第四条 公墓用地由举办单位凭民政部门批准建立公墓的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按批准的地点、范围建立墓区。
  第五条 建立公墓应从严控制,并须征得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公墓地址应选择荒山瘠地,不得占 用耕地。没有荒山瘠地的,骨灰可集中存放于骨灰堂、骨灰塔、骨灰墙等地面设施,或采用其它方式处理,但均不得新占用耕地。 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风景区、水库、河流、堤坝、铁路和公路两侧建立公墓。
  第六条 公墓是殡葬服务事业的组成部分,由主管殡葬事业的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平毁公墓或出售墓穴,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墓区或以服务为名变相经营。 骨灰公墓分为公益性骨灰公墓和经营性骨灰公墓两类。
  
  • 幼熙
  • 发表于:2015/8/25 16:29:33
  • 来自:江苏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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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公墓原来是在这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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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优
  • 发表于:2015/8/26 6:36:04
  • 来自:江苏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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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烈士陵园要不要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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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乐每一天
商家认证商家认证
  • 发表于:2015/8/26 19:49:53
  • 来自:福建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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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陵园的烈士早已入住陵园内,不存在有扰民的行为,让烈士们目睹今天老百姓的幸福生活,烈士们会含笑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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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晚安只对我说
  • 发表于:2015/8/31 11:05:46
  • 来自:江苏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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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都感觉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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