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江海义工联合会简要介绍
如东江海义工联合会,简称江海义工联(英文全称“Volunteersof Rudongjianghai”, 缩写“RY”)。
如东江海义工联合会于2013年11月8日由热心网友发起,如东地区众多充满爱心和乐意奉献的志愿者积极响应并自发成立的纯民间爱心组织,并于2014年3月6日正式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江海义工联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成立以来在尊老助残、帮助弱势群体、奉献爱心、构建和谐社会等公益事业中做了许多尝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江海义工联在倡导无私奉献精神的同时,努力树立团队的社会公信力,希望通过自身高度自律的行为,让更多的人认识义工、尊重义工,进而加入义工队伍。义工联提倡义工们以积极快乐的心态参与到活动中,在付出爱心的同时收获无穷的快乐。义工联的成员来自于民间,服务于大众,今后将把服务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好心人的爱,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并将爱的火种传递下去,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做到“与爱同行,让爱传递”。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竭诚欢迎更多爱心人士加入我们的爱心大家庭,为义工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光大,为推进城市文明,构建友爱互助的和谐社会奉献我们自己的微薄之力。
如东江海义工联合会团体性质
团体性质:是由热心于公益事业、志愿为社会服务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是以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团体宗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启迪爱心、凝聚爱心、践行爱心、传递爱心、宣扬爱心、构建和谐社会。
团体原则:坚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团体理念: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帮助他人,快乐自我。
如东江海义工联合会会员管理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热心公益事业,志愿为社会服务。
(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二、组织领导
江海义工联下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理事十名、监事二名。
三、会员管理
(一)参加活动一次,填写正式义工申请表后,分配义工编号,加入Q或微信预备群,成为预备义工。
(二)参加活动三次,经江海义工理事会研究通过,江海义工会长审定,拍照制作《义工证》,参加义工入会仪式(或入会培训)并交纳会费,成为正式义工。
(三)《义工证》丝带分级:(3-8次蓝带),(9-14次绿带),(15—19次黄带),(20次红带。)
参与活动次数 | 义工证丝带颜色 |
1~2次 | 填表,分配义工编号 |
3~8次 | 蓝带 |
9~14次 | 绿带 |
15~19次 | 黄带 |
20次以上 | 红带 |
(四)义工联详细登记每次参与活动的义工名单,并记录在册,同时会根据实际活动情况,换算成相应义工工时或爱心积分作为肯定,将来义工个人有需要时义工联将优先提供帮助。义工工时将与省内数十个义工组织相互认可,义工有需要时义工联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义工工时证明(很多学校招生、评优、单位招工及出国等时候均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所以请大家每次参与活动时务必登记)。
四、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不得利用本会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六、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七、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八、银行帐号:如东江海义工联合会 955885 1111000370976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