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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枚40元的银戒指换来牢狱十年

  • 石头的影子
楼主回复
  • 阅读:1857
  • 回复:3
  • 发表于:2015/2/27 8:59:09
  • 来自:江苏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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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价值四十元的银质戒指,换来了十年牢狱和千元的罚金。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58年出生的被告人马某,家住如东县长沙镇某村,小学文化程度,平日以下海捕鱼为生。闲余时以和本村闲散人员摸长牌为乐,时有输赢。2014年12月8日下午,被告人马某在其牌友许某家打牌,输了几十元钱。17时许,打牌结束后在许某家就餐时喝了半斤多白酒。18时许天色已暗,被告人马某餐毕回家后,发现五六百米(路途千米有余)外的女邻居郭某家里亮着灯(郭某单独一人居住),在酒精的作用下,被告人马某突起歹念,从自家厨房拿了把水果刀,直奔被害人郭某家。先在外面透过玻璃观察到被害人在东边房间看电视,然后用刀将被害人家堂屋的木头门栓拨开,右手拿着水果刀走向东房间。被害人郭某听到动静,正向堂屋外走,两人面对面之后,被告人马某用左手勾住被害人的肩膀,右手把刀提到胸口,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在被害人自称家里没有钱后,被告人马某抢走被害人戴着的银质戒指一枚。

当晚被害人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将被告人马某抓获归案,并在其宅查获作案用工具和脏物,被告人马某对其抢劫事实供认不讳。经如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证,涉案银质戒指价值为人民币40元,该物已发还给被害人。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马某声泪俱下,后悔自己文化水平低、后悔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后悔一时的贪念使自己成为了一名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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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est21835
  • 发表于:2015/3/2 12:38:20
  • 来自:江苏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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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此案令人痛心。为了社会的安宁,希望我们社会和相关部门多做些宣传教育工作,也希望我们的青年一代自立自强,加强学习,尤其是社会公德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走好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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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掘港丫头
  • 发表于:2015/3/3 11:52:06
  • 来自:江苏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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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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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脾气坏坏坏
  • 发表于:2015/3/5 10:02:22
  • 来自:江苏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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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案者不姓马,姓冯,别瞎讲不是打鱼下海的,下海的哪个为了点钱抢劫,他就个好吃懒惰的个货,平时就手脚不老实
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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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忍,能恕,能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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