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如东石甸查报站民警在检查过往车辆时查获一伙人涉嫌非法狩猎,当场缴获两千多只已经死亡的鸟。目前非法狩猎嫌疑人姜鉴根、茅金荣被如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0天,等待他们的将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姜鉴根是盐城市东台市头灶镇张港居委会人,2010年就因非法狩猎被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一年。茅金荣是盐城大丰市万盈镇益民村人,两人用引鸟器(模仿鸟的叫声)和带药粉成份的小麦捕鸟,先将鸟毒死再捕捉,。
10月15日,姜鉴根卖给如东的吴兵2009只鱼鳞鸟,17日又来卖鸟,在途径新334线双甸查报站被查获了。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捕鸟超过20只以上的属非法狩猎,可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