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洋口镇周新庄村的吴兴芳今年79岁了,按说这个年纪应该是子孙满堂、颐养天年,然而让老人难过的是,18年来,自己一直被儿子儿媳拒之门外。最近,老人向有关部门求助,要求儿子儿媳承担自己的赡养责任。
十几年来,吴兴芳一直居住在女儿家中,由女儿照顾。最近由于女儿腿脚受伤,无法送自己到医疗看病治疗,老人无奈向有关部门求助。
1996年,吴兴芳的儿媳在生下孩子后,因赡养问题与丈夫闹离婚。后来在村干部的调解下,老人改由女儿符学梅抚养。
这些年来,符学梅不仅承担母亲的生活费用,每年还要拿出几千块钱为老人看病治疗。而这些费用,弟弟、弟媳从来都不管。
吴兴芳的儿媳妇翟琴认为,自己手中有当年村干部和家人签的协议,婆婆应归符学梅抚养,自己是按照协议来办的。
目前,洋口镇司法所和当地村干部正在协调,妥善处理吴兴芳老人的赡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