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停车开门需注意,如东一男子停车开车门撞倒老人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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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7/21 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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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如东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董强(化名)驾驶机动车辆,在临时停车开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悉,2013年12月26日,董强开车在沿老334省道行驶,在行驶过程中,董强想下车买瓶水喝,于是在一家商店门口靠边停车。由于其为仔细观察车后状况,便打开车门,致使一名骑电动车从车后驶来的老人撞到车门。 当时老人被弹出一米开外,当场头部受伤倒地不起。次日,该名老人即因抢救无效死亡。因此,如东法院鉴于董强自首情节,判处其十一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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