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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致如东县住建局:昌和水岸开发商的良心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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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7/10 2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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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如东县住建局的一封公开信

如东县住建局:
我们是昌和水岸花城准业主,为昌和水岸花城商品房存在严重问题多次打扰你们,实属无奈,因为我们相信你们是人民政府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也坚信,我们的合理诉求是会得到你们的理解与支持的。
昨天,我们很荣幸借助896政风热线与两位局长进行了沟通,并看到你们在网上给我们的答复,对于你们的理念与答复我们不敢苟同!
一、绿化:根据《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的规定:新建居住绿地率不小于30%,县政府也发文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和规划建设条件规定的绿地面积占用地面积的百分比例及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住建局在网上给我们的回复是:绿化问题由于季节原因,一些不宜在夏季种植的植被,开发商承诺会在今年秋冬节或到明年春季实施到位,我局将进行督促。看到此回复,我们不仅想问,如东县住建局,你们是中文水平不好呢还是开发商的住建局!你们置上级机关文件及县政府的规定于不顾,你们不怕失职?不怕渎职?请问住建局的领导,我们昌和水岸花城商品房是2014年才开始施工的吗?县政府的要求“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是口号吗?
二、外墙问题:真石漆的局部脱落的问题,在前几次的回复中已经解释,主要原因是下雨冲刷造成的,目前局部整改到位,至于外墙保温的问题,该工程使用的水泥发泡板,用的专业黏贴剂黏贴的,敲的声音是空的声音,不存在什么空鼓的问题。对于住建局的解释,我们广大业主是难以接受的,领导有没有亲自到现场看看,这样的真石漆施工质量能够对得起我们业主吗?我们一提出问题,开发商总用现在没有交房为借口,施工方的过程控制还需要吗?监理方的职责又在哪里?正是因为过程控制的缺失,才导致质量问题频频发生。开发商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根本。我们强烈要求对于外墙进行破坏取样检测,对于我们的合理要求,7月8 日住建局的同志说这是强人所难,这真的是强人所难!做一个外墙进行破坏取样检测,这不仅能解除我们广大业主的忧患,也能为开发商正名,更能体现政府的公信力,这一举多得的事是强人所难!我们不仅要问你们的单位职责与服务承诺难道是写在纸上,放在网上,不是要落实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中?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请记住!!!
三、室内墙面、地面大面积开裂、空鼓的质量问题:经检查,这些问题是确实存在的,这些都是在粉刷阶段容易出现的通病问题,在每个工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出现,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加紧进行整改,在交房是肯定会整改到位。对于住建局的回复,我们惊呆了!我们不知道住建局的领导是不是实地到现场去视察过!用肯定二字不知道你们的底气来自何方?事实上,我们看到目前的修复是非常不规范不专业的操作,是要糊弄我们业主!对于开裂、空鼓我们承认是通病,但如此大面积的开裂、空鼓让我们业主是不能接受的!你们有没有分析这些质量问题的出现原因?采取的整改措施是不是得当?有没有在整改前进行技术交底?整改的过程有没有跟踪检查?难道政府部门认为这些质量问题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吗?我们认为是未必。你们不是昌和开发商的代言人,你们是人民的公仆,请谨慎履行好职责。目前这状况,我们业主普遍认为,你下属部门质检应加大对昌和水岸花城抽检力度,用事实说话强于任何形式的口号!
四、阳台问题1是节能,未按照图纸标准使用材料施工2、阳台未使用安全玻璃:对于第1点住建局的回复,是详见南通原点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如东昌和水岸花城阳台窗做法的情况说明》。我们业主对于南通原点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解释的“设计笔误”!是不相信也不会承认的!你们的回复让我们业主想起了有原铁道部的发言人王勇平在2011年说的一句话“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真的与王发言人异曲同工,有得一拼!对于第2点你们在电台与网上的是不尽相同,对于安全玻璃国家是有强制规定的,请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2003]2116号),此文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我们业主不希望戴着头盔在小区里散步!我们更不想以后入住后看到悲剧的发生!我们的阳台是按照整体建筑面积计算的,为什么阳台作为室内空间的一部分就可以不要节能!有什么规定吗?
五、电梯 :该工程分两期设计,两次审图,一期2012年7月出施工图并审查通过,2012年8月1日,住建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出台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开始实施。已经审图通过的按照施工图审查报告执行。二期工程就执行新规定。对于这一点的解释,我们广大业主彻底无语了!我们想对整个社会发出呐喊:如东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你们想干什么!你们是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政府职能部门!!!让我们业主来告诉你:昌和水岸花城一期是2012年7月份设计施工图纸,2012年8月24日经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颁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对于这一点开发商与我们业主沟通时就明确表态,并承认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在2012年8月1日后取得的。我们不知道如东住建局,你们想干什么!!!世人常说,一个谎要三个谎来圆,我们不希望看到我们的政府部门生活在谎言中!请住建局的领导去实地看看,二期工程执行新规定了吗?
六、完善开放式走廊 :开放式走廊,主要是满足一梯四户的采光和通风要求,顶部设计了采光井,在设计上满足规范要求的。我们业主承认这在设计上满足规范要求的,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中,也明文规定“夏热冬冷地区,因冬季很冷,风雨较多,设计标准规定设外封闭长廊;住宅中作为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我们业主要求,对开放式走廊设置可开启的窗扇,避免安全隐患。对设计存在的隐患,我们认为住建局完全可以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古代的清官尚且这样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们共产党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我们老百姓也希望我们住建局的领导按习总书记的要求: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要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贵局流于形式!
“我等平民百姓,花一生积蓄,买一房,但求住得放心、安心!而自从买了昌和水岸的房,我们许多业主度过无数不眠的夜!我们用自己的血汗钱去买一合格的房,这要求过分吗???!!!昌和水水岸花城开发商甚至公开叫嚣,他们是县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难道是县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就可以置国家法律不顾?就能为非作歹!!!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对我们老百姓为什么如此僵硬、敷衍?难道你们忘了你们的职责?你们是人民的公仆,你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请把屁股坐在人民的板凳上来!!!”套用一网友给你们留言结束这封信,这段话写出了我们广大业主的心声。

昌和水岸花城广大准业主
2014年7月9日

宣传效果图



实际贴的瓷砖





墙面
























差玻璃


墙壁裂痕










领导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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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俱乐部斑竹认证
  • 发表于:2014/7/11 9: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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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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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交友
  
  • 石头的影子
  • 发表于:2014/7/11 1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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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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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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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ycosmo
  • 发表于:2014/7/11 14: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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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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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啊。。职能部门是也想助纣为虐的节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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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生活,高调展示
  
  • 兼素
  • 发表于:2014/7/11 16: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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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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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都挑最便宜的建材买,有的人就从中捞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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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俱乐部斑竹认证
  • 发表于:2014/7/11 21: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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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质保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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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交友
  • 小草
  • 发表于:2014/7/12 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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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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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呀,职能部门应该把如东所有楼盘好好查一下,为老百姓做点实事,老百姓会拥护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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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w脚印
  • 发表于:2014/7/12 13: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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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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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住建局公布如东房子的库存量,听说空房率有1W套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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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海之中的港湾
  • 发表于:2014/7/13 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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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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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查查这房产是如何验收通过的吧 猫腻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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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熊吃菠菜
  • 发表于:2014/7/14 15: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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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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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实吓我一跳,水分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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