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如东城炸开锅了,茶余饭后都在讨论车牌框事件。出于好奇,在网上搜索半天也没找出结果。
叙述一下我的了解状况,"5mm"规定是2007年的事了,每次新交规一出都会强调,但是似乎从未执行。
2012 年俺在南通车管所买的车牌框,上下根本就没有5mm。仔细询问后,各地方给出的结果不一样。
南通车管所目前给出的答案是,只要不是刻意遮挡等要求,对5mm的说法没有明确要求。像我这样在南通车管所安装的牌照框没有任何问题。
而如东车管所给的答案是,没有明确答案,参考公安部124号令,也就人之间仁智者见了。
询问了几个朋友,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地根本就没听说这事,唯独如东小城炸开了。
那到底扣不扣呢,或许得看查处的那位交警叔叔心情好不好,更直接的说得看你背景厚不厚啦。
虽然俺是个小愤青,但是安全起见,还是换了吧,十二分不是闹着玩的。
GA36-2007的规定:
1.可使用车牌架辅助安装号牌,车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
2.此处车牌架应是固定式车牌架,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车牌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车牌架。
3.机动车车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GA804—2008的规定:
1.号牌固封装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固封扣盖组成。固封扣盖上印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与号牌上登记编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一致。
2.机动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在指定位置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不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或者使用其他装置安装的属违法行为。
3.每幅机动车号牌应当配置8个新式的号牌固封装置,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前后2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