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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如东县社会福利中心用地未批先占被曝光

  • 那一抹、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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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5/29 16: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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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地村民在如东县社会福利中心已经圈占的土地上复耕种下的麦子

  人民网江苏视窗南京5月28日电(记者吴纪攀)如东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后,当地掘港镇掘西村的老人可谓近水楼台。然而,因此项目被征地的部分村民打听到,这个从2009年下半年就圈占掘西村187亩土地的项目,获得的征地批文不但远小于187亩,获批的时间也没那么早。项目建设单位如东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透露,其一期55亩土地的征收去年才获批。一个涉嫌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用地项目就此现形。
   
   民生工程抢行
   
  如东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动议起于5年前。据该县民政局人士称,彼时,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江苏要求各地要有一个示范性公益养老机构。2010年3月,县民政局长在当地民政工作会议上谈及该项目时称,“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我们在县城规划区内征地180亩”。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如东当地60岁以上人口28.8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7.55%,80岁以上5万人,百岁老人130多人,老龄人口占比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在此背景下,如东县将此项目列为“十二五”为民办实事工程。据了解,项目总占地面积187亩,计划总投资1.6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55亩。
   
  如东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高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目建设“程序合法”。但他同时披露,这个分期实施的民生工程,其征地事项一期55亩于2011年获批,其余则争取今年批下来。
   
  事实上,早在2009年的麦收时节,村民们已被告知土地征用,当年的稻季就不许耕种,由此直至去年秋村民们不忍田地再荒,遂自发复耕播下了麦种。至此,即便除去已征部分,尚有百余亩耕地连续抛荒了2年多,村民们少收种了三季稻两季麦。掘西村村干部告诉记者,相关征地补偿费用亦是去年才陆续到位。
   
   5月20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项目地块颇为方正,开工占地位于东侧,西侧有低矮围墙,夕照之下麦浪翻滚,已近收割。但多位村民对记者称,下季的水稻村里又不让种了,“水渠也早被破坏了”。一位村干部称,是否让农民耕种要视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而定。
   
  记者注意到,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2年2月获取施工许可,原定合同开工日期为一年前,今年3月竣工,新的施工牌则显示竣工期延至2013年3月;更鉴于村民补偿未了,项目动工后已两遭群众阻止,工期势将延宕。
   
   畸形征地协议
   
  在民政局官员坚称项目开展“程序合法”之时,记者却拿到一份怪异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
   
  按照现行政策框架,征地与供地两套程序分立操作,前者由地方政府作为征地主体,对农民承包的责任田进行征收并补偿,经省政府(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超35公顷,其他土地超70公顷,由国务院批准)批准后方为合法征收,土地征收后性质变为国有;后者由地方政府依土地用途分类供地,公益项目可划拨供应。
   
  但对照前述“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则大谬不然。这份协议甲方为用地单位如东县民政局、如东县残联,乙方为被征地单位掘西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委员会),达成时间为2010年1月6日。双方就如东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征地约定,征地范围涉及掘西村4、5、6、14组,面积187.94亩,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在内的各项补偿费共7645196元。
   
   “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在2010年3月底前向甲方交付土地并负责协调解决交地过程中的相关矛盾。”协议在“交地”一节中如此约定。
   
  这意味着,在正当的征地程序之外,当地民政部门已另辟蹊径捷足先登,直接与被征地单位敲定了用地事宜。南通市国土局耕地保护处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涉嫌违规操作,建议向国土资源部12336违法举报电话投诉。
   
  截至发稿前,人民网记者从如东县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县社会福利中心获批土地确为55亩,由国土部门负责的征地与供地程序没有违规,至于该项目其余用地目前尚未有实质性的用地行为。
   
  实际征收仅55亩,却在3年前圈占187亩,并造成超过两年的人为撂荒现象;此外,当地村民还怀疑,有关方面以55亩的征地补偿费用补偿了187亩。当地国土部门对此不予置评,建议记者去问掘港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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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踏足寻迹
  • 发表于:2012/5/29 16:40:49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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