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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11/9 17:19:11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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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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