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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你的心情,你要自已去说理,而不是在这发恨,现在是市场经济,没有谁的血会白流,流了就要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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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雅阁牡丹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关于周其和老人要求享受烈属补助一事,其家人已多次询问,县民政局及镇民政助理也多次向他们作了说明和解释。2011年3月份,我们又再次与其家人进行了沟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所称的“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即抚养人,是指在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因丧失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其他亲属自愿或受委托连续抚养军人逾7年以上,经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法律公证,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者。经了解,周其和比周其寿年长2岁,按你所说,周其寿父亲因精神问题无抚养能力,那么周其和在18周岁(有抚养能力)前与周其寿应是相依为命,不构成抚养关系;周其和18周岁后至周其寿18周岁,只构成2年抚养关系,不符合办理烈士遗属补助条件,敬请理解。 如果周其和老人家里确有困难,我们已与洋口镇政府联系,请直接向镇政府申请办理困难救助或农村低保,由镇政府在现行政策范围内优先办理。
如东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此贴被如东县民政局于2011-12-14 17:23: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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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看了心寒 有好多事确实不知道政府是怎么定位的 军休所的房屋补贴 我父亲就因为早过世一年 被排除在外 不知道啊真的不明白 希望你能如愿 不是因为得到钱的多少 而是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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