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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警惕房产新政会流产

  • NTjin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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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6/18 17:10:51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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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官商利益集团架空“史上最严的房市调控”
 
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究竟有没有“落地生根”,各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和大中城市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了多少,执行的效果怎样,房价究竟有没有向“合理水平”回归,是被这几年“房市空调”搞得麻木不堪、对此次“国十条”尚存希望的民众心中最大的悬念。
前几天,住房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就高调的向全国人民“报告”:“一些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社会普遍反应积极。”无独有偶,就在这位副部长讲话的第二天,在全国“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大城市中“名列前茅”的南京市房产局的一位负责人也附声唱和,宣称新政已对该市产生明显效果,新开楼盘“实际成交价格出现10%-20%降幅”。
史上最严厉的房市调控新政,真的已经“立竿见影”了吗?昨天,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检验报告”,以明明白白的数据,对此做了否定的回答。国家统计局的的统计表明,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竟创纪录的高达17.3%,官方鼓励人们“适度住房消费”的90平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宅(注:主要是一些中小户型及限价房等),上涨幅度更是达到22.4%。尤其是,炒家最热衷的90平方米以上户型的新建商品住宅涨幅,已经高到连国家统计局都无法拿出来对百姓公开的地步。前面宣称降10-20%南京市,新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上涨的幅度更是高达25.1%。和官方宣传及一般人以为的“国十条”出台后4月份的房价已出现下滑的猜测相反,南京和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比3月份继续有所上涨。这样的结果,显然和“国十条”所期望的通过调控大大降低“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背道而驰。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的房价数据,还是在中国国家统计局现有的“和谐数据统计法”基础上完成的。就在几天前,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南开大学就坦然承认:“现行的房价数据统计方式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掩盖了房价的差异性、波动性,国家统计局考虑在这两方面进行改进”。
尽管如此,这样的房价数据,还是会让那些出台最严厉房市调控政策的高层决策者甚为尴尬和担忧,没有人会以为下决心要解决中国高房价和房地产市场泡沫问题总理的温家宝会对此感到满意。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国这些大中城市的房价,在最严的调控中不降反升?关键一点,就是中国高层力推的这一轮房市调控,正在遭遇地方政府、甚至包括像住房建设部这样政府调控主要执行部门的“软磨硬抗”。官场上的房地产利益链,正在试图架空和抵消“最严厉房市调控”的影响和威力。
和国十条刚刚出台时“轰轰烈烈” 的情形不同,现在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大局”,更像是处在一个“胶着”的状态。原来人们期望的“国十条”所提到的一系列配套政策,甚至是一些基本的政策执行所必须的界定标准,至今还“如抱琵琶半遮面”,呼之不出。特别是进入5月以后,最严厉调控本身,似乎也进入了一个“观望期”。甚至像“二套房”这样已被认定的标准,在住建部这样主要的政府执行部门,又变得重新“模糊”起来。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5月7日住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声称住建部和央行、银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稍有一些常识的人都会纳闷,对这么一个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的问题,为什么至今住建部这样的房地产主管部门还要再“抓紧研究制定”其界定的标准呢?实际上,早在2007年的有关房地产调控的文件中,就对二套房有过说法;从去年底开始的本轮调控只是对此再次提出。在今年1月6日住建部网站公布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年度会议材料上人们就可以发现其部长还专门提出“要更加严格二套住房信贷等管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怎么到了近半年后的今天,反而反过来重新来搞什么已操作数年的二套房标准呢!
这位副部长的“暧昧”,还可以在其回答网友问题时的态度窥见一斑。当网友问到“国十条” 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地区出台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但该如何认定“过高过快”地区的标准时,这位主管房市调控部门的副部长竟然和公众打起了太极,闭口不谈这个基本的问题。这样的作态,绝对不是一时的失误。此次房市调控、尤其是“国十条”新政发布以来,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住建部,至今既没有向出台起码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界别方法,更没有向社会公布究竟是哪些城市“过高过快”,应该属于“国十条”重点“打击”地区。对中央新政如此的“玩于股掌之上”,不仅让人“浮想联翩”。
更让人惊奇的是,还是住建部,在“国十条”要求“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情况下,面对去年以来至今比比皆是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开发商,人们至今也没有看见住建部对任何一个开发商动过“真刀真枪”,因为住建部自己连什么才能算得上是“哄抬房价、捂盘惜售”,都懒于制定划分的标准。任何人都知道,如果连这些房市调控的“基本建设”都没做好,“最严厉的调控”就只能被架空。
类似住建部这样“软磨硬抗”来化解“国十条”高压政策威力的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在中国并不是少数。如:普遍认为“国十条”中打击炒房者最有效的“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也就是房地产特别税和收益税),至今还不见踪影;“国十条”中打击开发商操控房市最有效的制约手段——对开发商进行土地增值税的“重点清算和稽查”,到目前还只是“一句口号”。
比中央政府部门更“暧昧”的,还是地方政府。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的实施“国十条”的细则都迟迟未出台,各地政府都在观望,看看拖一拖是否就可以出台“更加缓和”的房市调控细则。前几天人们在深圳新出台的楼市新政中就发现,新政在出台前“临时变卦”,开发商最担心的“一户一房”限购令突被取消。在今天媒体报道的广州市的新政中,这一关键条款也同样“失踪”。前面所述的那位虚假宣传南京房价已在新政后明显下降的南京市房产局那位负责人,之所以如此造势,也是为了使“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密切关注”国家新政调控的“效果”和当地的“市场变化”,“适时、适度”的推出南京自己更有利于开发商的细则。当地媒体就引自南京市住建委人士的话说,南京的政策将不像北京那么“苛刻”,南京的房产新政也将不限新购房套数。
为什么像住建部和南京市住建委等这类的政府主管部门,为了抵消“史上最严厉的房市调控”的威力,不惜“消极怠工”和用虚假数据为所谓“不苛刻”的地方细则造势呢?这主要源于几方面的利益驱使。
对于地方政府和官员来说,他们主要是担心房价下降预期带来的房市成交量剧烈下降,可能会深深影响当地的总体经济增长指标,尤其是GDP的下降,这样将会使“以增长为硬道理”的政绩大受影响;同时他们还担心靠“土地财政”“吃饱吃好”的地方财政,会在新政威力下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因为房价的下降可能会导致土地出让价格的下降,从而影响整个土地出让的收入。这对因超大规模基建而背上巨额政府债务的地方政府而言,更可能是雪上加霜。
其实,除了这些可以“摆在桌面”的原因之外,人们在剖析官员对房市调控“消极怠工”时,经常还忽略了官员阶层自己的利益,尤其是主管住房、土地、规划等这些掌握开发商命运的高官自己的“切身利益”。往往正是他们在是买房者中高房价的最大得利者,也是最有可能和“机遇”进行炒房暴富的人。不少地方的公务员、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的公务员和高官, “先天下之乐而乐”,在市场高房价下,可以用只有市场正常价格几分之一的拿到“官员的保障性住房”;房改以来,一些官员已经多次以此类“特价”不断获取更多更大更豪华的“住房保障”,这些都已不是什么新闻。至于房地产政府主管部门官员有没有“以权谋房”,只要把他们的住房情况公示于天下,就可清楚的看见其中的腐败已到何种地步。房价的暴涨,使他们“清清白白”的就可以一夜暴富。正如经济学者谢国忠所述,既得利益者希望维持中国的资产泡沫。所以,要指望这些高房价的得利者“真心真意、踏踏实实”实施和落实“国十条”,就犹如让他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过,最恶劣的,还是开发商利益集团对制定政策官员的影响和收买。我国这些年来之所以房地产市场越是调控房价涨得越高,其中重要原因就在于此。人们查看一下自诩为“地产总理”任志强的华远公司的网站,就不难发现其沾沾自喜的吹嘘参与了多少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制定。与此成尖锐对比的是,住建部等对包括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和民间要求再次房改的呼声,至今采取的还是“不理不睬”的敌对态度。
这也就难怪任志强们一再的公开抵制房市新政,号称开发商再“挺”(注:实为“抗拒”)一年没问题。没有住建部等官员的“暗中支持”,开发商一天也“挺”不住。“国十条”早有明文,要对开发商在土地增值税上进行“重点的清算和稽查”。问题就是,谁来执行,谁又在执行!
国务院的“国十条”,还只是一个治理高度泡沫化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要“落地生根”,掷地有声,产生人们期望的效果,还必须有中央相关政府部门的具体配套政策以及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的及时、有效的出台。否则,中央“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就难免被再次架空。最严的调控,也有可能成为最大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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