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县医保局会同纪检、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医保违规违法案件。现将近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如东县新店镇卫生院存在门诊人证不符、未履行代配药登记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1385.07元,支付违约金3747.79元。(2)信用记分记2分。(3)医保医师徐某扣8分,暂停服务资质一个月;医保医师葛某扣4分。
2.如东潮桥医院存在部分血透病人低标准入院、出院违规带药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7月5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98157.98元,支付违约金50000元。(2)信用记分记3分。(3)医保医师蔡某扣2分。
3.如东县新店镇胡港村卫生室存在收集留存参保人医保卡、私自购进非基药现金销售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如下处理:(1)支付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10分。(3)责令该卫生室加强药品进销存管理。
4.如东县栟茶镇茗海社区卫生室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245.62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5.如东益丰本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如东店存在无服务对象刷卡、代配药手续不全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7月1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55460元,支付违约金5000元。(2)暂停医疗保险服务一个月。(3)信用记分记5分。
6.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振西店在专项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无服务对象刷卡、代配药手续不全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7月1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36580元,支付违约金5000元。(2)暂停医疗保险服务15个工作日。(3)信用记分记5分。
7.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成店在专项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无服务对象刷卡、代配药手续不全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7月1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8850元,支付违约金5000元。(2)暂停医疗保险服务15个工作日。(3)信用记分记5分。
8.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车站店在专项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无服务对象刷卡、代配药手续不全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7月1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10620元,支付违约金5000元。(2)暂停医疗保险服务15个工作日。(3)信用记分记5分。
9.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碧霞店在专项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无服务对象刷卡、代配药手续不全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7月1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37720元,支付违约金5000元。(2)暂停医疗保险服务15个工作日。(3)信用记分记5分。
10.如东定扬大药房存在仓库中存放日用品和保健品、违反医保刷卡结算流程、日常经营中普遍存在药师不在岗等违规行为,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如下处理:(1)支付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15分。(3)暂停医疗保险服务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