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李堡康氏宗祠在栟茶境内的“田产”
沈小洪2021.10.28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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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栟茶康氏宗谱第二卷中详细记载了李堡康氏宗祠所属的“享田”情况,除了第一项位于李堡街东首(清代如皋县赤岸乡23都4图1甲)的26亩田外,其余均位于栟茶场境内。可能很多人觉得奇怪,李堡和栟茶根本不相邻,甚至相距较远,怎么李堡的康氏宗祠会在栟茶境内有“享田”呢?实际上清代栟茶场面积非常广大,西北到现在的唐洋镇,西边到现在的李堡街东首,西南到丁所村,所以现在李堡镇有很大一部分都属于栟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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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在李堡36总(栟茶场李堡分场第36个总)范公堤南边的八蜡庙(详见专文介绍)前面,有熟田4块,共计12亩。东到35总路中界,西到37总沟中界,南到沟中界,北到八蜡庙前面的沟中界。这4块田由姓李的佃户租种,其中有康氏家族的坟墓3处,仍按照过去划定的界线供坟墓拥有者砍柴割草。关于纳税的户头,统一叫康氏宗祠。每年额定盐产量为2引6分,缴纳盐税0.326两白银,佃户向康氏宗祠缴纳租金14000文钱。熟田怎么会有盐产量指标呢?因为这里很早以前是草荡地,官府将其分配给盐民使用,同时规定多少亩草荡要生产多少盐,都是有指标的。后来这里逐渐被开垦,由于土地性质没变,仍属于灶地(盐区土地),那么还需要继续缴纳这个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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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在李堡38总范公堤南边,有熟田2块、荒田2块,共计16亩。东到沟外面的37总路中界,西到39总沟中界,南北都到沟中界。这4块田由康氏家族自己租种,其中西南角有李氏家族的坟墓一座,占地面积约0.5亩,这里面的柴草留坟墓拥有者砍伐收割。其余坟墓上的柴草则任由租种的人处置。关于纳税的户头,统一叫康六祯。每年额定盐产量为2引5分,缴纳盐税0.276两白银,佃户向向康氏宗祠缴纳租金4400文。这里租金如此便宜,主要原因是有两块荒田,产量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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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在李堡39总范公堤北边、龙王庙(查李堡街北镇海寺有龙王殿)西边的一块草荡田,东边到沟外38总田埂下面界线,西边到沟外40总田埂下面界线,南北都到沟外插坎界线。此处由康氏宗祠自己照看。关于纳税的户头,统一叫康氏宗祠。每年额定盐产量为3引,缴纳盐税0.4555两白银,佃户向向康氏宗祠缴纳租金4400文。至于砍伐收割柴草的收入则要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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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个佃户的押金、田租的上涨和下浮等情况均未记载,详见康氏宗祠内的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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栟茶有40个总,李堡也有。但是李堡的40个总的位置鲜为人知,笔者也只知道少数几个总的大概位置。比如李堡19总,过去安平村(今属光明村)河南边海防路上有十九总桥;李堡17总在安平村西边,过去曾建有碉堡;李堡16总,在光明村北边的洋桥口附近;李堡24总,位于李堡街东南,清代栟茶有缪氏族人安葬于此(李堡20总、26总也有缪氏族人安葬);李堡5总,位于李堡街东汤头(应该是荡头,具体位置不清楚),栟茶有符氏家族十七世祖符宗怀(1809-?)先生安葬于此。李堡文史学者康登华先生听他祖父讲,李堡38总那里有运盐河,大致为南北走向,位于今杨庄村境内,在丁堡河东约1公里,明代为泰如(泰州和如皋县)分界线,清代中期以后为如皋县赤岸乡和东台县栟茶场的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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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情况,绘制草图,恳请李堡学者和康氏族人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