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前(非工作日除外)。
凡我县个人或集体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 、ISBN 、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和社科普及成果(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机关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被市级及以上部门内部刊物刊发的研究成果或获奖成果;获得我县2017—2019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应用课题研究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成果。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政治法律类、经济类、文史类、教育类、决策咨询类、社科普及类。
1.由作者本人按照申报范围和参评条件,填写由县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著作(或论文等)材料原件一式两份(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封底和成果全文),装入文件袋(每个文件袋装一项申报材料),贴上申报材料封签,报送县社科联或其委托的接受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确需退回论文原件的请在申报材料封签“备注”栏内注明。5月份已申报省市级评奖的成果,参加本次县级评奖仍须申报。
2.接受申报的单位:
(1)县教体系统由县教体局(教育学会)扎口负责接受申报。
(2)各镇(区、街道)由宣传委员分别接受本镇(区、街道)作者的申报。
(3)县级机关的作者直接向县社科联(县评奖办公室)申报。
本届政府社科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数量由县评奖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县评奖办公室根据需要可设立其他奖项。证书和奖金由县政府颁发。
县社科联联系电话:8199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