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如东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苴镇幼儿园、新光幼儿园(以下简称三所幼儿园)运行需要,由三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劳合制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保育员 4名
教辅人员 2名
厨工 3名
招聘人数共11名
详见《2019年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 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
4.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招聘人员需根据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已经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男60周岁、女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社保缴纳时间计算至2019年8月)
有犯罪记录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情节尚未查清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良记录,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工资待遇参照经济开发区学校现有同类人员标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应发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为:保健老师2650元/月,保育员2450元/月,教辅人员2450元/月,厨工2430元/月。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工作年限工资补助每年每月25元。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一)发布简章
通过"如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地址:如东经济开发区渭河路58号,开发区派出所东侧)
3.联系人:王晓镜
联系电话:0513-81965818;13773795866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工作简历,⑥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⑦2寸免冠证件照一张,⑧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变更: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根据电话通知改报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核: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经查实材料虚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其领取准考证(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凭《准考证》参加下一轮考试。(三)笔试
岗位代码01、02、04、05、06参加笔试,笔试考核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核范围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岗位代码01、02、04按所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技能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岗位代码05、06按所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技能考核的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技能考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岗位代码03、07直接参加技能考核。
技能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
岗位代码01、02、04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岗位代码05、06按照笔试占30%、技能考核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岗位代码03、07按技能考核得分作为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若成绩出现同分,则通过加试确定总成绩。
考试成绩在“如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按面试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由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考察。由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2个月),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面试及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截止期限为与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日。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相关合同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接受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咨询电话:0513-81965818;
监督电话:0513-84199840。
本简章由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可放大)
2.2019年如东经济开发区三所幼儿园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