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微博、微信、贴吧、论坛流传着类似这样的信息:“A县B镇一男子在玉米地浇地,妻子回家做饭时间,男子肾被挖走……有一批犯罪分子来到C省,专门偷小孩的肾……D县有个小孩独自出去玩,不知怎么肾脏被人挖走了……四个和尚挖肾……”。经多地公安机关核实,近期没有接到类似案件的报警。该类信息系谣言。请市民们不信谣、不传谣、不转谣。
民警提醒,市民在遇到类似信息时切勿盲目相信,不要轻易转发来源不明或未经证实的信息。同时,市民也需加强网络自律,如发布的不实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经查实,警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同时,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是一个公共的、开放的空间,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上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