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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厂矿企业、个体运输户)许可事项告知单

信息来源于:如东热线 发布时间:2008/1/21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第406号令)第二章第二节;
2.《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2001年8月24日经江苏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2日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7、8条;
3.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2条、第5条。
二、审批范围 适用于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领进行审批
三、审批所需材料
1.健全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业主提供)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局窗口抄送)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本部门自备)
注:凡单位提供的材料是指2007年5月1日以后批准的文书或颁发的证照特殊情况需业主另提供材料的,必须报总服务台确认。
四、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送达
五、办件类型 即办件
六、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苏财综(2005)56号文;(二)收费标准:16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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